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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谁知道“入托费”的事情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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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楼 发表于: 2006-07-18
我们是拿发票来报销的,报销就不存在所得税的问题了,呵呵
离线千珏
只看该作者 7楼 发表于: 2006-07-14
我们是外企的。
可怜的劳动者啊。。。
离线秋子
只看该作者 6楼 发表于: 2006-07-14
这种福利么只有国企事业单位才有的,外面的各种类型的公司没有几家提供这种福利的,老板不提,员工是根本想也不敢想的,能保证工资按时发放+四金足额缴纳的已经是阿弥陀佛了,其他的福利津贴等等都是奢望
离线千珏
只看该作者 5楼 发表于: 2006-07-13
顶,没人知道么?
离线千珏
只看该作者 4楼 发表于: 2006-07-13
不知2楼的TX公司具体是如何操作的呢?

入托费 - 是每月拿发票过来报销呢还是直接和工资一起发?
如果是前者呢,感觉比较麻烦,或者累积到一年一起报?
如果是后者的话,是税前/税后呢?

牛奶费 -你公司有否这样操作呢?感觉这个钱太微乎其微了。。。
离线千珏
只看该作者 地板  发表于: 2006-07-13
现特将通知具体条款摘录如下:

1、幼托补贴待遇

按沪沪价行(2000)第187号、沪财综(2000)第055号《关于调整本市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残障儿童父母单位各报销70元。

2、独生子女牛奶补贴

根据沪府办(1987)81号、沪财行(1987)73号、(1988)3号文件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牛奶补贴标准如下:

凡本市市区、郊县城镇常住户口的独生子女,从其领取独生子女证时起至2周岁止,每个婴儿每月补贴3元。费用由婴儿父母所在单位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离线千珏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06-07-13
谢过这位TX了,赶紧查查先。。。
离线开心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06-07-12
可查阅沪价行2000第187号,沪财综2000第055号
父母可各报50元/元,残障儿童70元/月,我们公司就这样操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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