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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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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刘红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7
— 本帖被 T815 从 HR资料分享区 移动到本区(2011-10-17) —
根据国务院2005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现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请问大侠:如果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7%的基本公积金,另外有公司缴纳了5%的补充公积金(个人不缴纳),实际就是2个7%+5%=19%的公积金。如何理解“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这句话,5%的补充公积金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啊???
离线蓝色天羽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10-17
分别12%的意思是,公积金个人部分超过12%要计入应税所得,公司部分超过12%也要计入应税所得。你是公司交12%,个人交7%,正好都没超过,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
蓝色天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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