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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来得及办入职就不做了,困扰,提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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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玉米兔子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楼主  发表于: 2011-09-14
有员工来报道2周了,因进来后感觉薪水不满意,所以也不肯签OFFER和合同,另外老板也正好出差一周,所以都还没正式签合同。可老板回来后两人都对对方不是很满意,就打算不做了。这个新员工要求公司按实际天数结算工资,并将4金个人部分给她,那请问一下大家呀,

1)就按税前工资算日工资后,再乘以实际出勤日结算的数字,最后再扣个税给她,对吗?
2)入职多久签合同是不违反劳动法的?是1个月内,对吗?
3)她讲试用期未给她缴4金是违规的,可还么办入职录入呢,怎么缴社保呀,她说的不对的,是不是?

离线蓝色天羽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1-09-30
先按税前算,算完后再计税;1个月内签合同;试用期内要交社保

内容来自[手机版]
离线玉米兔子

只看该作者 板凳  发表于: 201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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